白刃文集/第一卷 长篇小说

南洋漂流记

三个伙计

    亚细亚商店有三个伙计,最老的是李古意,他资格老,这家杂货店刚开张,就是这里的店员。他年纪大,四十八岁了,身材瘦长,生着一副憨厚的相貌,和他的名字很符合,家乡话“古意”是忠诚的意思。他的品性行为,很受华侨社会的赞扬,连本地的“番仔”,也说他是忠厚的好人。他是洪头家的助手,在“亚细亚”兴盛的十年,他帮助头家赚了大钱,所以洪头家很器重他,也尊敬他。洪头家和大儿子洪耀华闹翻了,其中有个原因是洪耀华骂过李古意是“老奴才”和“老水牛”。当时那巴有家和“亚细亚”竞争的商店,用高工薪拉拢李古意离开“亚细亚”,李古意很讲义气,既不受引诱,也闭口不讲。后来洪头家从别的老板嘴里听到了,很受感动,主动给他加薪,从每月四十比索,提到六十比索,年终盈利,他分双份红利。
    李古意小时候在唐山,念过几年私塾,能写一手好毛笔字,店里的账目和来往的书信,都由他经营。他兢兢业业,安分守己,站了三十年柜台,平日除了和顾客说话,很少跟伙计们聊天。这里华侨开的商店,都是清早六点开门,晚上九时关板,每天营业十五小时,礼拜天也不休息,只有旧历新年放三天假。不过洪头家规定,每星期可以轮流请半天假,让伙计们办点私事,进城看场电影。李古意很少请假,他不爱看电影,更不爱逛公园。他每月拿到薪水,照例往老家汇寄一百元(约合五十比索),剩下的除了添件新衣服,买点日用品,全积蓄起来,预备几年回一次唐山的费用。
    李古意在唐山有年老的父母亲,有妻子儿女,全靠他一人负担家费。他的大儿子已经十四岁了,很想买张“大字”,让他到南洋来谋生,只是手头不宽裕,又不愿向别人借贷,一直拖下来,这是他最大的心事。
    另一个伙计叫林贵,三十五岁,身材短小,开始发胖,鼻头和两腮都有几粒大麻子。他是洪头家的远亲,兼当店里的伙头,每月拿四十个比索。李古意总是和蔼地喊他阿林,阿林对李古意表面很尊敬,骨子里却有点忌妒,他觉得自己是洪头家的亲戚,论资格比李古意还老,亚细亚商店开张以前,他就跟洪头家当学徒;论本事不比李古意差,也念过几年小学,记个流水账,写几封书信,谁不会呀?可他拿的钱比李古意少多了,心里有些不平,嘴里时常嘀嘀咕咕。店里的大汉陈山,最看不起他,当面背后,不是喊他“麻子”,就是叫他“矮子”,客气点则称他“伙头”。他最恨陈山,又不敢得罪他。陈山像个大力士,一百公斤的大米包,两只大手一抱就上肩。他代替不了陈山,又怕挨他的拳头——人家一拳就能把他打扁。只得在背后骂娘,什么肮脏话都骂。
    我是新来的学徒,遵照叔父的指教,对店里的人都得尊敬,称呼叔伯。对这个长着大麻子的矮子,当然不能例外,我叫他“林叔”。他听了很舒服,常常笑得脸上的麻子都发亮,夸奖我乖巧。还说洪头家喜欢我,头一个月就给我开了十个比索,比他当学徒时多一倍。林贵像个话匣子,一天叽哩哇啦唱个不停,有时候一个人自言自语。他爱说话,却没有对象。和洪头家只能三言两语谈正经事;和陈山搭不上腔;找李古意聊天,李古意光听不开口,有时笑笑,有时打呵欠;他说乏了,只好以讨个没趣收场。
    就这样,我成了林贵惟一忠实的听众。每天他做饭,我当下手,劈柴、烧火、洗菜、涮碗碟的时候,都要听他唠唠叨叨,实在不耐烦,可也长了许多见识。关于洪头家和店伙们的一些私事,都是从他嘴里听到的。我刚来不几天,有一天早上扫地,从钱柜下面扫出两块银币,我记住叔父的吩咐,把银币交给洪头家,洪头家点点头把钱收了。隔了半个月,我从货柜下面,扫出两张十比索的钞票,立即送到洪头家面前,洪头家笑笑的拍着我的肩膀,连声说:“好,好!”又当着店伙们,夸我是个诚实的孩子。
    过了几个月,有一天我在灶里添木柴,林贵往锅里放进纯清的椰子油,忽然问我:“阿宋,你近来扫地,扫出钱来没有?”
    “偶然也扫出几个仙。”我回答。
    “再没有扫出比索了吗?”
    “再也没有过。”
    林贵放低嗓音,神秘地问我:“阿宋,你晓得你刚来,两次扫出比索,是什么原因吗?”
    我愣住了,说:“不晓得。”望望林贵问,“什么原因?”
    林贵皱了皱鼻子,挤了挤小眼睛,脸上的大麻子皱紧了,每个小坑都带笑。他不说明缘故,却卖关子的问我:“你细心想想,是什么原因?”
    我想了一下,说:“谁不留神弄掉的吧?”
    “你真是个傻孩子!”他说,“银币掉在水泥地上叮当响,谁能那样大意呀?是两个比索,不是两个仙。还有那二十个比索,是一大笔钱呀!要卖好几石米,几十码布,哪个敢不小心放进钱柜,怎么会跑到货柜底下呢?”
    我呆头呆脑的望着他,想听到答案。他把一条肚里塞满肉馅的鱼,放进热油锅里,炸的噼哩啪啦响。炸完两条鱼,林贵才朝着我的耳朵,小声地说道:“洪头家在试探你。”
    “试探我?”我奇怪的反问。
    “看你老实不老实?要是你把钱装进自己的腰包,不要多久,就会叫你卷铺盖滚蛋!”
    我惊讶的望着他,露出不相信的眼神。
    他说:“你不信?哈,我刚来当学徒,洪头家也试过我呢!
    后来我信了,因为听了几起老板考验学徒的故事。
    从那以后,我觉得林贵对我不错。有时候他炸肉丸子,自己尝了两个,塞一个在我的嘴里,叫我尝尝味道。做别的好吃的,也叫我尝尝咸淡。
    林叔和我亲近,大力士陈山很看不惯。有次我和他整理麻袋,他严肃地对我说:“你少和麻子亲近,他一肚子坏水。他是一只猫仔,成天咪呜咪呜叫,就是想吃鱼。”
    家乡话“麻子”和“猫仔”是同音。我当时不大明白陈山的意思,他又不肯进一步说清楚。直到一年以后,我才明白麻子为人不正,真是事久见人心啊!
    陈山二十八岁,身长一米八五,肩宽体壮,粗胳膊粗腿。他每顿吃三大碗干饭,干活能顶两个人,所以洪头家不嫌他肚皮大。他性情爽直,脾气有点暴躁,好打个不平。那巴有几个番仔“呆狗”(流氓),常常到华侨开的商店胡闹,敲诈勒索,买东西不给钱。华侨们宁愿吃点亏,不敢惹他们。有次三个“呆狗”,到亚细亚商店来闹事,打了李古意。陈山火了,把三个“呆狗”打的东倒西歪,夹着尾巴跑了。以后“呆狗”一出现,陈山往店口一站,谁也不敢进来胡闹。
    陈山的父亲是华侨,母亲是“番婆”,他那黑皮肤,深眼窝,圆眼睛,狮子鼻,都是“出世仔”(混血儿)的标志。八岁那年,母亲死了,父亲怕他变成“番仔”,咬牙送他进华侨小学读书。小学刚毕业,父亲在L埠开的小铺倒闭,带他到山顶小城做工。不幸第二年,父亲因为工伤事故死了,陈山无依无靠,老宗兄陈德收留了他。他开始到处打短工,后来到白人的橡胶园里当长工,又辗转回L埠来,在亚细亚商店当伙计。洪头家看他力气大能干活,为人忠厚,每月给他三十个比索,以后又给他加了两次薪水,每月四十比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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